甲公司是乙有限责任公司下设的一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2005年3月甲公司向A银行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A银行以甲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为由拒绝办理。乙有限责任公司在B银行已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但为了结算方便又在C银行申请开立另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丙是乙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员工,拟准备在D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并将他在证券公司的证券结算资金存入个人银行账户。乙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经营性的存款人,在与丁某的业务交往中将其结算账户出借给丁某。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以甲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为由拒绝为甲公司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乙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的用途有哪些
(3)乙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又在C银行开立另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并说明理由。
(4)丙能否在D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丙在证券公司的证券结算资金能否存入该个人银行账户
(5)对于乙有限责任公司出借其账户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