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哈哈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薯片一直很受市场的欢迎。2002年底,公司发现销售额持续下降。经查,原来是公司董事陈某与几个朋友出资设立家家宝公司,该公司生产经营的薯片在原料、工艺、口味上与乐哈哈公司生产的薯片相差无几,挤占了乐哈哈公司的一部分市场份额。乐哈哈公司于是召开董事会,作出两项决议:
(1)免去陈某的董事职务,增补王某为董事;
(2)要求陈某将其从家家宝公司获得的收入上交乐哈哈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陈某与朋友出资设立家家宝公司生产经营薯片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乐哈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两项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