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以FAS条件进口原料一批,出口商把货物以集装箱运至厦门时,船运公司即以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通知该公司提货。而且在该通知单中载有:本货是使用集装箱,必须在七日内提货,否则要加延滞费。该公司因急用原料,又恐缴纳延滞费,便按照规定期限报关提货,但船运公司却声称本航次运载的集装箱应由船运公司整批处理开箱,不得分批开箱。
为稳妥起见,货方可请有关方面出具货方延滞提货是因为船方要求所致的证明,以备发生争议时使用。买方因无法开箱验货,不能在索赔期内向卖方提出索赔,一般可向卖方申请延长索赔期限和检验时限,否则,在超过索赔期限后再发生货损,买方无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问答题请问七天以后开箱,集装箱使用延滞费该由谁负担。
问答题请你分别说明索赔与理赔的含义。
问答题请说出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以及它与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政收据有何不同。
问答题请你说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卖方索赔的有哪些情况。
问答题请说明在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