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小数保留2位。)
甲、乙合著一本书交A出版社出版,并告诉该书的责任编辑“我们已经商定所得稿酬按甲得70%、乙得30%的比例分配,个人所得税由各人依法缴纳”。
2008年2月该书出版,每册定价28元,首次印5200册。2008年4月,A出版社根据合同约定,按8%的版税率和4000册的保底销售数及甲、乙商定的比例向两人支付首印版税。
在A出版社通知领取首印版税时,甲、乙提出两个要求:一是他们还要付给该书序言作者丙一次性稿酬960元,故要求将该款从甲、乙的税前版税金额中扣除;二是甲、乙按出版合同约定要以优惠价购买该书100册,他们希望用版税转付书款1960元,并把这笔书款也从税前版税金额中扣除。
2008年10月,该书重印4200册。2008年12月结算版税时,该书的累计销售数为6200册。
问题一:
甲和乙的第一个要求是否合理?A出版社应如何处理?
问题二:甲和乙的第二个要求是否合理?A出版社应如何答复?
问题三:
甲、乙分别可获得税前首印版税多少元?
问题四:
甲、乙分别应为所获首印版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问题五:
2008年年底结算版税时,甲、乙各可得税前版税多少元?
问题六:
2008年年底结算版税时,甲、乙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