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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编辑加工题:阅读分析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编辑加工。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信息网络著作权保护问题也日益显得重要。将作品在网络上传播,涉及对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之一——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使用。著作权人把自己的作品交给出版社以图书形式出版,就意味着出版社已获得了该作品的图书版权,而出版社是否可以把该作品再用于网络出版,取决于作品的表现形式是否适合在网络上传播。就是说,出版社如果要把本社已经出版的图书再用于网络出版,不须征得著作权人许可。至于作品在网络上出版后出版者如何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则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的规定,不能由双方自行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因为这是一种法定合理使用。
期刊出版单位享有法律赋予的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权利。就是说,只要著作权人事先没有发表声明禁止转载或摘编,期刊就可以转载或摘编任何已发表作品,且只要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来源,不用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然而,期刊转载或摘编已经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应该事先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合法设立的网络出版单位也享有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权利。这些单位如果要转载或摘编报刊上的作品,需要事先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因为这也涉及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使。

【参考答案】

(1)人身→财产
(2)版权→出版权
(3)作品的表现形式是否适合在网络上传播→著作权人是否把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出版社
(4)不须→必须
(5)不能→[删除]
(6),因为这是一种法定合理使用→[删除]
(7)任何→其他报刊上的
(8)也不必→但应该
(9)也享有→不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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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审稿题:审读短稿,按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本题20分)我国的出版活动历史悠久。早在纸张发明之前,就有雕版印刷的书籍。继印刷术之后发明的纸张,使书籍有了新的载体材料,促进了出版活动的发展。在出版活动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我国曾出现各种类型的出版机构。到20世纪初叶,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成为我国出版业三大巨头,北京成为我国的出版中心。但是,当时的出版物种类还不多,品种也较少。现代出版物分为六大类。六大类出版物中,历史最长的是图书,在图书以后出现的是报纸和音像制品,后来又出现了期刊、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历史最短的互联网出版物与其他各类出版物的最大区别,在于内容信息和出版方式不同。例如,互联网出版物在发行过程中随时可以按需复制,而图书的复制数量应在发行前确定。 出版物的生产由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两个阶段构成。精神生产过程生产出版物的内容,物质生产过程除了形成出版物的物质形式外,还能把精神生产劳动的价值转移到出版物中。在出版物的物质生产过程中,编辑要进行创造性劳动,使作品得到优化和增值,具有更高的质量,从而更适合消费者的需求。可以说,自审稿起至样品检查止的编辑工作全过程,也是编辑充分展现自己的素质和能力的过程。 出版活动能够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因此,我国出版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促进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就要求从事出版活动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追求经济效益。出版单位必须坚持“规模效应第一”的原则,通过整体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精品出版物的不断积累而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才能既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又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从而能够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