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加工题:阅读分析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编辑加工。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信息网络著作权保护问题也日益显得重要。将作品在网络上传播,涉及对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之一——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使用。著作权人把自己的作品交给出版社以图书形式出版,就意味着出版社已获得了该作品的图书版权,而出版社是否可以把该作品再用于网络出版,取决于作品的表现形式是否适合在网络上传播。就是说,出版社如果要把本社已经出版的图书再用于网络出版,不须征得著作权人许可。至于作品在网络上出版后出版者如何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则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的规定,不能由双方自行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因为这是一种法定合理使用。
期刊出版单位享有法律赋予的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权利。就是说,只要著作权人事先没有发表声明禁止转载或摘编,期刊就可以转载或摘编任何已发表作品,且只要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来源,不用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然而,期刊转载或摘编已经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应该事先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合法设立的网络出版单位也享有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权利。这些单位如果要转载或摘编报刊上的作品,需要事先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因为这也涉及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