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断狱》“官司出入人罪”条:“诸官司入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入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唐律关于司法官员“出入人罪”的处罚原则是反坐原则。
问答题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论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问答题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
问答题何为“入罪”何为“出罪”。
问答题上述事件中,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与丙之间分别产生了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从主体地位的角度看,这两种法律关系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