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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2008年10月,某单位转让办公楼一幢,共取得转让收入10000万元,公司即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营业税税额的3%、印花税税率为0.5‰)。已知该单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为2000万元,投入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50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50万元属加罚的利息。另外,该单位所在地政府允许在开发成本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的基础上加计扣除5%的费用。
请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计算该单位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参考答案】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1) 扣除项目金额=2000+3000+(500-50)+(2000+3000)×5%+10000×5%+10000×5%×(7%+3%)+10000×0.5%=6255(万元)
(2) 增值额=10000-6255=3745(万元)
(3) 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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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公司职工李某上班后进行了为期3年的专业技术培训,甲公司为其报销了全部培训费共计算5000元。双方还签订补充劳动协议约定:李某在培训结束后至少须为甲公司服务四年;李某如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按每提前一年支付25%培训费的标准进行赔偿。 李某在培训结束并工作3年后,向甲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书。甲公司则要求李某按合同约定赔偿1250元。这时,李某提出由于新的工作尚未落实,希望能减至500元,遭到甲公司的拒绝。李某在提交辞职申请书1个月后,在办妥移交手续的情况下,离开了甲公司。其后,李某多次要求甲公司为其办理退工和退档手续,但甲公司均以培训费未赔而拒绝。离开甲公司4个月后,李某以用人单位未及时退工退档,造成自己既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又无法找到正式工作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甲公司办理退工退档手续,并赔偿失业期间的损失;而甲公司则以李某违约为由要求赔偿,提起反诉。 问题:(1)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补充劳动协议所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合法李某是否应当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250元 (2)李某提出辞职申请并离开甲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甲公司以李某未支付违约金为由而拒绝办理退工和退档手续是否合法,为什么 (4)李某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自己失业期间的损失法律依据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