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1年发生以下事项:
(1)10月20日,为了方便公司支取现金,在已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下,公司财务经理李某通过私人关系,经中国工商银行乙分行领导同意,在其下属的分理处又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10月25日,甲公司为结算方便又分别在农行、建行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并决定今后公司职工工资、奖金统一从在农行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中支取。
(2)11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出售一批原材料,收到丙公司开具的支票,财务人员发现支票票面中文大写金额与阿拉伯数码金额不一致,经查中文大写金额正确,阿拉伯数码金额有误。甲公司经办人员与丙公司联系后,由丙公司财务人员将阿拉伯数码金额改正,加盖了财务人员的印章,甲公司财务人员再次核对后收下该支票。
(3)11月25日,甲公司财务部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2000元的转账支票,用于支付丁公司的运费,丁公司依法提示付款时被告知甲公司账户余额仅为8000元。
(4)12月5日,甲公司拟增资,在T商银行开立了临时存款账户,出资人A、B、C分别存人30万元、40万元、20万元。在验资期间,为了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费用,甲公司拟从该临时账户中提出5万元,开户行予以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甲公司向丁公司签发的转账支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该支票为空头支票
B.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对甲公司处以600元的罚款
C.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对甲公司处以1000元的罚款
D.丁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赔偿金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