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打算在2005年末购置一套不需要安装的新设备,以替换一套尚可使用5年、折余价值为91000元、变价净收入为80000元的旧设备。取得新设备的投资额为285000元。到2010年末,新设备的预计净残值超过继续使用旧设备的预计净残值5000元。使用新设备可使企业在5年内每年增加营业利润10000元。新旧设备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全部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折旧方法和预计净残值的估计均与税法的规定相同。
要求:
(1)计算更新设备比继续使用旧设备增加的投资额。
(2)计算经营期因更新设备而每年增加的折旧。
(3)计算经营期每年因营业利润增加而导致的所得税变动额。
(4)计算经营期每年因营业利润增加而增加的净利润。
(5)计算因旧设备提前报废发生的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6)计算经营期第1年因旧设备提前报废发生净损失而抵减的所得税额。
(7)计算建设期起点的差量净现金流量△NCF0。
(8)计算经营期第1年的差量净现金流量△NCF1。
(9)计算经营期第2~4年每年的差量净现金流量△NCF2~4。
(10)计算经营期第5年的差量净现金流量△NCF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