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规定,除空间钢桁架屋盖可分包给专业工程公司外,其他部分不得分包(除非业主同意)。本项目合同工期为22个月。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向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2—1所示)和一份工程报告。
工程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1.鉴于本项目需要安装专业的进口设备,需要将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专业安装公司。
2.本项目两侧临街,且为繁华交通要道,故需在施工之前搭设遮盖式防护棚、以保证过往行人安全。此项费用未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应另行支付。
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报告进行了审核。施工单位在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施工0.5个月后,因业主要求需要修改设计,致使工作K(混凝土工程)停工待图2.5个月。设计变更后,施工单位及时通过工程师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见表2—1)。
在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机械由于运输原因未能按时进场,致使工作H的实际进度在第12月底时拖后1个月。
在工作F进行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工程师下令停工,组织召开现场会议,分析事故原因。该质量事故是由于施工单位施工工艺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所致。工程师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工作F的实际进度在第12月底时拖后1个月。
1.为了确保本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施工进度计划中哪些工作应作为重点控制对象为什么?
2.工程师应如何处理施工单位工程报告中的各项要求?
3.施工单位在索赔申请表中所列的内容和数量,经工程师审查后均属真实,但费用计算有不妥之处,请说明费用计算不妥的项目及理由。
4.工程师在处理质量事故时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5.请在原进度计划中用前锋线表示出第12月底时工作K、H和F的实际进展情况,并分析进度偏差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
6.如果施工单位提出工期顺延2.5个月的要求,工程师应批准工程延期多久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