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三)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A公司)与业主签订了某综合办公楼旧房改造施工总承包合同,地上15层,合同价为8000万元,开工日期为2007年3月1日,合同方式采用调整价合同。合同约定装修工程由B公司施工承包。并委托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2007年4月5日,由于市政管线故障检修停水,造成停工5h,2007年4月10日大雨导致城市供电线路跳闸,造成停工3h。
事件2:7月份正值农忙季节,大批农民工回家农忙,严重影响了整个精装修工程的进度。于是A公司与B公司约定11—15层由C公司施工承包,并且A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合同。
事件3:7月3日在一次监理例行检查时,对某个部位隐蔽工程有疑问,要求B公司打开检查,结果检查没有问题。由于工期紧张,8月5日B公司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并要求监理公司赔偿B公司的损失。
事件4:B公司将油漆工程分包C劳务分包。由于工程进行到后期,部分临时水、电设施已拆除。B公司要求C公司自行解决水、电或找业主。
事件1中施工单位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吗说明理由及合同价款调整程序。
【参考答案】
事件1:施工单位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因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关规定。可调价格合同中,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
调整程序是: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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