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企业为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2008年的含税销售收入为936万元,销售利润率为15%,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百分比为65%,假定该企业生产所使用的材料都是在当期内采购的,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发生的各项应交税金及附加均于当期以现金形式支付。2009年A企业预计的含税销售收入为1170万元,预交所得税40万元。
计算2008年的进项税额及应交增值税额。
【参考答案】
2008年的总成本=800×(1-15%)=680(万元)
2008年材料采购成本=680×65%=442(万元)
2008年进项税额=442×17%=75.14(万元)
2008年应交增值税=136-75.14=60.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