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国北京某出口企业以CIF横滨向日本A公司出口了600套原木书柜,该公司又将货物转手出售给了马来西亚B公司。货物抵达横滨后,A公司发现书柜质量存在问题,但仍将货物转运至马来西亚。B公司收到家具后,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问我方企业是否需要进行赔偿?为什么?
【参考答案】
我方企业不需要进行赔偿。理由如下: 由于货物抵达横滨后,A公司已经发现书柜质量存在问题,但仍将货物转运至马来西亚交给B公司,并未向我方提出异议,也没有要求当地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由于买方没有在发现货物不符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说明不符合同的情况,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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