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盘盈一台设备,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为10000元,成新率为60%。
(2)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发票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0元,运杂费支出9000元。
(3)采用自营方式建造厂房一幢,为工程购入物资价款100000元(含增值税),全部用于工程建设,该工程项目应负担建设人员工资5000元,为工程借款而发生的利息2000元。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4)接受A公司投入一台设备,该设备投资双方确认的价值为20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