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未交集资款,学校拒绝其入学案 楚某今年六周岁,正是应该上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起始年龄。 可当楚某的父母带她到所在区的学校报名时,却被告知要交纳3000元集资费方能入学。理由是现在学校正在建造新的教学大楼,因学生在新教学楼建好后就是受益者,因此每位入学的学生都要缴纳集资费,支援学校建设,学生小学毕业时,这笔钱会如数返还给家长。 因楚某父母所在工厂的效益不好,交纳这笔钱很困难,学校便以其父母没有能力缴纳集资费为由拒绝接收楚某入学。
本案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学校、学生楚某及其父母。
问答题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呢?
问答题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问答题请问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问答题试分析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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