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向C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的持证零售户,经营地址为C县长权路69号,因其许可证将于2008年5月7日到期,故其于2008年4月3日向C县烟草专卖局提出延续申请,并按C县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提交了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延续的经营地址为长权路32号、负责人为张某的延续申请表。 2、负责人为张某的妻子李某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没有卷烟项目,该执照没有上一年度年检记录。 3、签订日期为2006年5月1日,有效期为两年的房屋租赁协议等有关材料。
问答题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形式审查主要应包括哪些内容?
问答题C县烟草专卖局这样做是否正确?
问答题B县烟草专卖局在处理申请人E提交的申请时,应当作出怎样的许可决定?同时,书面决定书应当以E为申请人,还是以M公司为申请人?
问答题经审查,申请人C的各项条件均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而申请人C曾因贩卖假烟和转租零售许可证于2004年1月被取消了其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请问,B县烟草专卖局应当如何处理该项申请?
问答题若3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均符合法定形式,B县烟草专卖局在应当如何受理上述3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