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08年3月5日,A市B县烟草专卖局接待了C、D、E三位申请人。申请人C,B县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D,A市H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H公司拟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特向B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申请人E,台资公司M公司(大型连锁超市)负责人,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3名申请人同时填报了B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的申请格式文本,并同时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 B县烟草专卖局在处理申请人E提交的申请时,应当作出怎样的许可决定?同时,书面决定书应当以E为申请人,还是以M公司为申请人?
【参考答案】
申请人E代表的实际上为台资M公司,根据商务部的相关规定,外资(含港澳台资)公司禁止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B县烟草专卖局应当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在不予许可决定书上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不予许可决定书应当以M公司为相对人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