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是保险总体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至今为止,世界各国的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部门,无论规模大小,都要将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依据大数法则在整个行业中分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1950年开始办理分保业务,主要负责将超过自留额部分的巨大承保风险,以合同分保、临时分保等形式向国际市场分出。比如承保长征1号运载火箭发射的通讯卫星,保险金额为1亿美元,人保公司在保留了20%的自留额后,将过分集中的风险责任在再保险人之间进行了广泛的分散。再保险的职能主要有()。
A.减少风险
B.提供补偿
C.分散风险
D.集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