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0日,A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称,在解放路12号欣欣特产店有销售非法卷烟行为。A市烟草专卖局立即指派稽查大队迅速赶往现场。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在店主李某的配合下对该店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外标“娃哈哈饼干”纸箱内装“红塔山”卷烟15条,包装粗糙、图案模糊、拉线不平。李某称该批卷烟是一个不知姓名的烟贩卖给他的,现已无法找到该烟贩。(经鉴定为假冒商标卷烟)店内还有硬“红河”2条、硬“恭贺新禧”2条、软“双喜”2条,(经鉴定为真品卷烟)均从别处购得。欣欣特产店才开业半月,李某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假如欣欣特产店李某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采用哪些方法收集其烟草零售业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