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08年1月11日,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一举报电话称:在本市建设路小小食杂店,有人卖假烟。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检查,本市建设路小小食杂店赵某的经营场所,发现50条“龙泉”、5条“红山茶”卷烟上的条码,并非本市烟草公司的条码,且不能提供在本市烟草公司购货的发票;另有两条蓝盖芙蓉王图案模糊、包装粗糙;怀疑零售户赵某涉嫌违法。当场开具了“证据登记保存单”将卷烟登记保存。后即对此案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小小食杂店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该批卷烟是赵某从附近“胜子食杂店”一次性购进,有购货凭证,其中两条蓝盖芙蓉王以明显低于市价购进,卷烟总价值1575元。“胜子食杂店”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A市烟草专卖局当场对两卷烟零售户基本信息进行了收集,并进行了法制宣传。 A市烟草专卖局对收集到的卷烟零售户基本信息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A市烟草专卖局对收集到的卷烟零售户基本信息应作如下处理:
(1)传递;
(2)汇总,
(3)整理,资料的整理一般可分为三步:
第一、根据信息资料的性质、内容或特征进行分类;
第二、进行资料汇编;
第三、进行资料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