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甲准备重新翻建房屋,申请并取得了城建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由于许可证上批准的重新建房面积比原房屋面积扩大,占据了相邻乙和丙出入自家房屋的部分通道,给乙和丙的出入带来不便。对此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城建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乙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参考答案】
乙具有原告资格。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是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人。作为原告应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直接的利害关系。本案中虽然城建部门的许可行为不是直接针对乙作出的,但这一行为的结果,即甲按许可证的内容实施建房行为,将必然直接对乙的权益带来影响。因此,本案中乙具有原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