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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夏金宝是某工厂工人,1966年经人介绍与孙甜妹结婚,并生有一子。1981年,夏 的同事赵晓兰与郭玉虎自由恋爱结婚,并生有两个女儿。由于夏和赵是邻居,关系一直不 错。1988年,夏自己开办了一个加工厂,聘请赵为工厂会计。由于工作上的往来较多,两 人关系开始不正常并发展到非法同居。此事被各自的家人知道后,引起两个家庭间的矛 盾。夏觉得这样下去终究不是办法,决定远走他乡,就将此念告诉赵晓兰。赵得知后伤心 欲绝,想寻短见。夏不忍心,于1990年10月带着赵逃往南方某城市,两人靠做小本买卖 生活,对外以夫妻相称。两人共同生活两年之久,并生养一子。2003年3月,夏金宝的妻 子孙甜妹得知赵、夏的下落,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解除赵、夏二人的非法 同居关系,并对两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经审理,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赵晓兰有期徒刑1 年,夏金宝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人的非法婚姻关系予以解除。 为什么夏金宝和赵晓兰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参考答案】

本案主要涉及一夫一妻制原则。所谓一夫一妻制原则,是指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在婚姻终止前不得再行结婚;不符合一夫一妻原则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重婚不具有婚姻效力。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两性关系只能存在于有合法婚姻的夫妻之间。违反一夫一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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