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的一天,一楼业主李某下班回家,发现自家搭建的阳棚被一大块玻璃砸穿,用棚下的摩托车等财物被砸坏,损失超过3万元,经调查发现是6楼的徐某家的玻璃脱落。李某找到徐某协商要求其赔偿相关费用,而徐某辩称我家玻璃从人住以来一直都是松动的,两天前曾向物业公司反映过,要求物业公司进行维修,物业公司说人手不够过两天给修。再说我家在玻璃脱落时家中无人,是由于风力太大的原因和物业公司的不负责任,才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我们没有过错,所以不应该由我们来赔偿。”李某见无法解决此事,便于2017年10月将徐某诉至法院,要求徐某赔偿修理费等各项费用。
李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