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在其存放资金额内,可采取信用借款方式;超过其存放资金额的,应采取社员担保、联保方式,也可采取农房、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
问答题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吸收存款或发放贷款吗?
问答题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立柜台吗?
问答题如何进行信息披露和接收社会监督?
问答题如何进行风险事项报告及应急处置?
问答题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行为由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