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获得植物专利保护的植物除了必须满足上述的“特异性”、“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与“无性繁殖”要求外,还必须考虑“是否经过培育”的问题。新发现的植物必须处在培育状态下才符合授予植物专利的要求,并且这种培育状态必须是针对植物本身,而不是植物周围的环境,强调保护“人造发明”而非“自然之物”。
问答题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由哪几部法律构成?
问答题当事人对现场鉴定书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问答题什么情况下,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无效?
问答题现场鉴定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问答题什么情况下,专家鉴定组可终止现场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