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王小涛对生父母李林夫妇没有法定赡养义务。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故解除收养关系后是否赡养李林夫妇,需王小涛与李林夫妇协商确定。
问答题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对王光夫妇应否补偿相关费用?
问答题王光夫妇与王小涛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
问答题论我国现行的约定夫妻财产制?
问答题简述弟、妹扶养兄、姐应具备的条件?
问答题简述继父母继子女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
问答题对吴淑华提出的要李志刚给予经济帮助的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
问答题吴淑华继承的古画是吴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问答题二人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问答题法院如何处理?
问答题李卫能否主张婚姻无效?
问答题简述我国现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及范围?
问答题简述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简述现代法律中亲权的特征?
问答题试述我国政策法律对婚约的基本态度及注意事项?
问答题简述我国婚姻法关于法定婚龄与晚婚晚育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