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某县纸业公司经市批准试生产、试产期间县环境监察大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企业正在生产的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河道内排放,其治理设施机械停运,县监察大队拟立案,多数监察人员认为该项目属市审批,应报市处理。但有些监察人员认为应立案,由县局从重给予处理。你有何看法呢?理由?
【参考答案】
县环境监察大队可以立案,由县局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二00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环函〔2007〕112号关于企业试生产期间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意见的复函第三条规定及《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