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工同酬公约 B.最低就业年龄公约 C.组织权与集体谈判权公约 D.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
单项选择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劳动者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的是()
A.定期健康检查 B.批评、检举和控告 C.活动相关培训 D.定期休养
单项选择题关于劳动争议诉讼的当事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 B.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的争议的内容不涉及接收单位的,以派遣单位为被告 C.劳动争议仲裁双方当事人均不服而起诉的,以劳动者为原告、用人单位为被告 D.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营业执照出借方也列为当事人。
单项选择题根据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工资支付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下列原则有误的是()
A.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 B.工资可以以期权形式支付 C.工资可以由其亲属或委托的人带领 D.工资支付必须保留凭据两年以上
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B.劳动争议仲裁作出的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 C.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和前提程序 D.裁决应当以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意见为主作出。
单项选择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劳动争议调解的是()
A.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的调解 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进行的调解 C.公安机关进行的调解 D.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的调解
问答题小王2004年大学毕业后与北京宏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财务经理,约定岗位工资4000元 月。2007 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没有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但是一直保持劳动关系至2007年10月。2007年10月26日,宏成公司准备缩减人员,发现小王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就书面通知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2007年10月31日终止。小王经咨询劳动法专业人士后认为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双方至少还应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宏成公司则认为双方当时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但后来宏成公司转变想法,愿意与小王续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以小王平时工作不努力为由,将其岗位调整为副经理,薪水降低1000元。小王不服,于2007年11月13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续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岗位和薪水维持原水平不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小王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李某于2006年1月受聘于上海某外资公司任销售部经理,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月基本工资5000元,销售浮动工资2000~10000元,浮动工资具体数额视上月销售数额而定。劳动合同还约定任何一方均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在劳动合同第12条中又约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6个月内,李某不得利用他在公司建立的销售网络和信息从事相同或相近的销售工作。因公司经营亏损,2007年7月1日,该外资公司以李某未完成销售任务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发函通知李某自2007年8月1日起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于8月1日前进行了有关工作交接,外资公司按李某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了其7月份的工资计11044元。离职后,李某觉得委屈,于8月12日要求该外资公司支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遭到拒绝,便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申诉请求为: (1)公司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向本人支付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撤销原劳动合同中关于本人在终止劳动关系后6个月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相近销售工作的竞业禁止条款。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李某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单某(化名)是北京某大学的一名教师,1988年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任教期间工作一直勤勤恳恳,也经常得到学生的好评。2007年7月,学校人事处突然接到单老师的书面辞职申请,经过多次挽留无效,在辞职手续也没来得及办完的情况下,单老师就已经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学校。转眼到了2009年2月,单老师的家人带着一叠厚厚的药费单据找到学校,告知学校单老师已在2008年8月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经某精神病专科医院鉴定,单老师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要求学校为单老师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并支付单老师2008年8月以后的病假工资。学校认为:单老师已经于2007年7月向学校提出了辞职,双方早已解除了聘用关系,此后学校不再承担劳动法律义务,单老师发生的医疗费用和生病期间的待遇也不应当由校方承担,所以拒绝了单老师家人的要求。2009年3月,单老师的家人向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确认单老师与学校的聘用合同尚未解除、校方支付单老师病假工资9万余元并报销医疗费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单老师家人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周某在某五金制品公司上班一年多,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11月,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签署了解除协议。协议只有简单几句话:“公司向周某支付五千元,包括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所有费用,双方关系就此解除。除此之外,双方再无其它任何争议。”后面是公司盖章与周某签字,以及签订日期。离职后,周某的一个朋友告诉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要给双倍工资的,以周某原来的工资水平计算,双倍工资至少超过4万元。周某一听,便去找原公司索赔。原公司则认为双方的争议已经解决了,不同意给钱。周某便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开庭时,公司承认周某在公司上过班,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公司拿出了那份协议,认为已经给周某做出了赔偿,双方的所有争议都已经解决,包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争议。因此公司没有理由再对周某进行赔偿。周某则认为自己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而公司方面肯定知道,因此这是公司在欺诈自己。另外,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超过4万元,而公司解除时只给五千元,其中还包括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于公司完全没有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因此这个协议是显失公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周某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王某自2004年8月来到大祥文化服务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5年、2007年双方先后办理了二次续订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手续,合同至2009年7月止。2008年5月,王某被提升为办公室主任,工资提高到4500元 月。2008年12月公司进行年终考核,王某未能通过考核,被定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2009年2月王某重新上岗。没过多久,王某在公司进行的半年度考核中再次被定为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考虑到王某是老员工,且在工作期间未出现违纪行为,便没有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2009年6月底,该文化服务公司提前30天向王某发出了终止劳动合同告知书,通知王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9年7月31日期满终止不再续订,并要求王某按期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领取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王某随即以连续二次续订为由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遭到公司拒绝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了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王某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2009年6月,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北京某食品厂与某公司进行了战略性业务合并。在合并过程中,食品厂将部分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并要求需要调整的员工自2009年8月起到新岗位、新工作地点工作。该食品厂检验员王某的工作地点也在调整之列,她多次找到公司,以离家远为由拒绝接受调整。对此,食品厂因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视其为严重违纪,做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最终,王某以食品厂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了仲裁,要求仲裁委裁定食品厂变更无效,与食品厂恢复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王某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张女士来到某贸易公司从事财务主管工作多年,期间工作表现良好。随后在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9年11月,张女士患病,因错过最佳治疗时间,转为慢性疾病,后来时常因其身体状况和病假问题影响工作。该公司领导经讨论认为,张女士目前的身体状况不符合财务主管工作岗位的要求,已经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决定将其由目前的工作岗位调到相对轻松的其他岗位,以方便治疗和休息,相关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张女士认为其在公司工作多年,表现良好,用人单位于情应为其保留工作岗位,待其痊愈后继续工作;于理在没有征求她本人意见的前提下,擅自调整她的工作岗位及待遇,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拒不执行公司的安排。 在双方经过数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该公司以张女士不服从工作安排,属严重违纪为由,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张女士不服,将该公司告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张女士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2009年1月,赵某加盟某投资公司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公司业务繁忙,经常出现超时工作。有一次,赵某忍不住在公司上网与朋友评论此事,被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发现。2009年11月,公司突然通知赵某不用上班了,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赵某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但赵某从未见过公司有此类规定,极为不满之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恢复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赵某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王女士于2007年9月到北京某报社广告部从事制作、核版工作,并签订了2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3月10日,报社与一家钟表公司签订了20万元的广告合作协议,客户要求在其报刊上刊登半版的钟表广告。王女士在对这项业务进行核版时,发现广告的版面设计大小与订单不符,遂要求制作人员进行修改,直至报刊开始印刷时,王女士发现广告版面的尺寸仍未修改过来。广告刊出后,钟表公司马上与报社进行交涉,报社只好将20万广告费退回并赔礼道歉。4月21日,报社经调查、研究,以王女士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决定与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王女士认为,自己已经尽职,也指出了制作人员的工作错误,最终失误应与本人无关,且报社也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不能认定自己为不胜任工作,不应对自己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报社继续履行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王女士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某高新技术企业需招用一批拥有机械加工专长的劳动者,后经招聘程序,王某被录用,并于2008年1月办理了入职手续。该企业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出王某的试用期为两个月,支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业绩考核合格后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某在该企业工作两个月后,人力资源部又通知其将再延长两个月的试用期,并将延长试用期的通知发到王某手中。2008年5月,该企业与王某订立了两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在签订合同时,王某要求企业为其补缴1—4月的社会保险,人力资源部以劳动合同签订之日为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为由,拒绝为其补缴。 为此,王某将这家企业告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确认2008年1月至4月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由企业支付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王某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