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与调停都是在争端当事国不能用谈判解决争端的情况下,由第三者,如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代表在当事国间作消除双方对立的工作,提供它们谈判的便利的斡旋工作。第三国还可在斡旋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和参加谈判,以解决当事国间的争议。这是调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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