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支行(网点)使用的业务专用印章遗失后,应立即向上级行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同时抄送市分行会计与营运部,且及时登报公告,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对丢失的业务专用章,无论找回与否,再次申请时不可申请相同编号的印章,需按顺序进行编号。对丢失找回的业务印章需及时上缴。
问答题简述邮政储蓄银行用印要求。
问答题简述业务印章管理的基本规定。
问答题柜台人员开户交易完成(活期存折1203001号),打印时错拿一本通存折12300001号,在交给客户存折时发现。按照银行业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应该如何处理?
问答题简述重要单证的作废的处理规定。
问答题简述重要单证的丢失或被盗后的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