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君与陆艳于1980年结婚,1982年生育一子程大伟。夫妇两人感情一直不好,但为了儿子始终未提出离婚。2000年陆艳因身体原因辞去工作在家静养。2001年3月陆艳患重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一直靠儿子程大伟照顾。2003年程大伟大学二年级时需交纳学费5000元,母亲陆艳无能力承担,其父程君拒绝承担此费用。无奈,陆艳、程大伟将程君告上法庭,请求其支付程大伟大学学费5000元及陆艳的扶养费。 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支付陆艳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支持。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陆艳生活不能自理且无经济来源,属缺乏生活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双缺乏人,因此,程君依法应当对陆艳有抚养义务,支付陆艳的抚养费,故陆艳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问答题支付程大伟500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否支持?
名词解释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名词解释定义是什么?
名词解释什么是虚假离婚; 虚假离婚名词解释定义是什么?
问答题根据本案情况,如李某在离婚诉讼时要求损害赔偿,能否获得支持?
问答题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本案中李某所借外债应如何定性与偿还?
问答题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如何确定张某、李某二人父母赠与的房屋、电器及张某受伤所获赔偿金的归属?
问答题本案应否判决离婚?
问答题王飞、高云夫妇的利益应如何保护?
问答题经过这场风波,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关系恶化,王小平也想解除收养关系,他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问答题李某是否有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问答题张某和李某在A市打工期间结识,恋爱结婚后二人回乡务农,婚后育有甲、乙、丙三子。三人成年后各自成家。张某和李某随年纪渐大,身体健康状况愈差,无力耕作,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迫于生计向三个儿子提出索要赡养费。甲认为自己虽然是长子,但自己最早外出打工,没有向父母要过钱,故对父母无赡养义务;乙认为自己是三兄弟中家境最差的,生活也不宽裕,没有能力赡养父母;丙虽然同意父母与其一起居住,但表示不负担任何生活费用。 问:甲、乙、丙三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问答题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这一案件?
问答题本案中,马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
问答题马某能否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问答题试论离婚与婚姻无效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