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权在地方层面上的配置实行以“块块管理为主”的模式,即按行政区划,设立不同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其司法管辖区域从属于该地方行政。立法管辖区域;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的组织关系、人事管理、办案经费、物资装备等,均由地方负责供给和管理。每一级法院、检察院受同级党委的单独或双重领导,并受同级人大监督。
问答题简述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的基本原则。
问答题简述立法自治权与一般地方立法权的区别。
问答题简述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问答题简述与省相比,直辖市所具有的不同特点是什么?
问答题简述地方政府职能演变的一般趋势。
问答题简述实施政府雇员制的意义是什么?
问答题简述政府雇员制与公务员制度的区别是什么?
问答题简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来源是什么?
问答题简述地方公共财政的特点是什么?
问答题简述公务员的义务是什么?
问答题简述公务员的权利是什么?
问答题简述地方干部管理的主要制度。
问答题简述地方政府人力资源的构成。
问答题简述影响政府行为的WTO原则有哪些?
问答题简述“市管县”体制的弊端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