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贸公司2017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经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进口小汽车20辆,每辆货价2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保险为每辆2万元。公司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该公司委托达输公同将小汽车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5万元,税款0.55万元。当月售出小汽车16辆,每辆58.5万元,公司自用2辆小汽车作为本单位固定资产。(小汽车关税税率为25%,增值税17%,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
(1)计算小汽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2)计算国内销售环节7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A.55万元。当月售出小汽车16辆,每辆58.5万元,公司自用2辆小汽车作为本单位固定资产。(小汽车关税税率为25%,增值税17%,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1)计算小汽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2)计算国内销售环节7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解析:
(1)小汽车在进口环节
完税价格=(20+2)*20=440(万元)
关税=440*25%=110(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440+110)/(1-5%)= 578.95 (万元)
增值税=578.95*17%= 98.42 (万元)
消费税=......
(↓↓↓ 点击‘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