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某外商投资开办的电脑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电脑元件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60万元、境外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5万元;支付从海关运往企业的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发票)、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0.3万元。
(2)在国内采购原材料,支付价款480万元、增值税81.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输费用8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3)向国外销售电脑1000台,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在国内销售电脑800台,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77万元。
(4)因管理不善,损失当月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2.79万元),本月取得责任人的赔偿金额2万元。
(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进口电脑元件关税税率20%)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3月份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1)3月份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进口环节应缴纳关税
=(260+5)×20%=53(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60+5+53)×17%=54.06(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53+54.06=107.06(万元)
(2)3月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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