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过程:
2015年6月17日上午,王先生来到某营业厅投诉其住宅小区电压过高导致家用空调损坏。
工作人员:您好,您请坐,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客户:你们供电公司这电没法儿用了,电压高的离谱,我自己量了一下,有250多伏。
工作人员:请您提供一下您的用电地址好吗?
客户:我住在光明村,这光明村可真了不得,其它村都说电压低,灯泡不亮,可我们村这灯泡忒亮了,动不动就烧了,这到底怎么回事呀。
工作人员:请您别着急,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电压有允许偏差值。在电力系统正常的状况下,220伏供电的,电压允许偏差值为额定值的正负7%,也就是最高不超过235伏如果电压太高,为保证您家用电器安全,建议您暂时停止用电。
客户:建议?你建议得太晚了,早干什么去了,我家的空调已经烧坏了,这么热的天你说怎么办吧?
工作人员:您先别急,请您留下联系信息,我马上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
客户:我叫王力,电话是1234567910。
工作人员:好的,我已经记好了,请您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我会安排人员进行处理的。
客户:那什么情况下赔偿,什么情况不赔?
工作人员:在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的线路上发生电力运行事故的,由供电公司负责赔偿。
客户:那肯定是你们的线路,大概能赔多少钱?
工作人员:对损坏的家用电器的修复,供电企业承担被损坏元件的修复责任,所以我们只承担修理费,具体费用需根据电器维修情况确定。
客户:那要是修不了呢?
工作人员:如果修不好,其购买时间在3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全额赔偿。购置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和损坏电器规定使用寿命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空调的使用寿命是10年,按10年折旧后的余额进行赔偿。
客户:那行,这么热的天,空调又坏了,你们得抓紧啊,我先回家等着去。
工作人员:好的,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