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是指在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经依法取得试点资格,以服务合作社生产流通为目的,由本社社员相互之间进行互助性信用合作的行为。
问答题社员名册应报送哪里备案?
问答题社员发生变更的,如何处置?
问答题新社员入社需要提交什么?
问答题互助资金来源有哪些?
问答题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资金用途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