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学生因教师不让参加考试而自杀案
温州市某校初中学生雯雯在参加考试时,因未扎辫子被班主任邱某指责,耽误了考试时间,未能参加考试。
按该校规定:“学生参加考试迟到10分钟就不能进入考场,未参加考试的科目成绩为零分。并且,只要一门功课为零分,就不能升级。”所以,无助的她选择了跳湖自杀。
雯雯的父母认为,教师邱某和学校侵犯了雯雯的考试权,并造成她自杀,所以要求学校和邱某对他们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本案例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参考答案】
(1)学校应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并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与法制教育,加强对教师教学行为的有效监督,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2)教师应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应遵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能随意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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