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干姜、橄榄油等取得含税收入5万元;销售蔬菜取得含税收入8万元;销售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等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0万元;销售其他食品取得含税收入50万元。
(2)首饰柜台以旧换新销售金首饰,新首饰零售价为14万元,旧金首饰作价2万元。实际取得货款价税合计12万元。
(3)商场家电部以分期收款方式批发销售一批进口家电,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约定本月15日收回货款的70%,剩余款项10月15日收回,商场本月15日收到约定款项后,按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4)商场品牌区受托代销(符合税法规定条件)服装,按本月代销零售收入的3%,向委托方收取含税手续费1.8万元。
(5)商场与甲乳业公司达成协议,按销售量挂钩进行平销返利。从甲乳业公司购进灭菌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万元;
购进调制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万元。
当月按平价全部销售,月末该商场收到甲乳业公司支付的返利收入共计5.6万元(其中销售灭菌乳的返利收入为2.4万元,销售调制乳的返利收入为3.2万元),并向甲乳业公司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6)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商品,取得认证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360万元,从小规模生产企业处购买商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分别为160万元、30万元;
外购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6万元;支付购进货物的运费,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运费10万元。
(7)本月末将经销的小家电(均为上月购进的)发给员工每人一件,购进成本共计12万元,零售价共计15万元;又向某孤儿院赠送童装一批,购进成本1万元,零售价1.5万元。
(8)有10台上月售出的彩电,因质量问题顾客要求退货(原零售价0.3万元/台),商场已将彩电退回厂家(原购进不含税0.24万元/台),并已取得厂家开出的红字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销售金首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额。
(3)计算业务(3)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4)商场代销服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5)计算业务(5)应纳的增值税。
(6)计算业务(6)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7)计算业务(7)的进项税额转出额。
(8)说明彩电退货业务涉及的增值税税务处理。
(9)计算该商场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10)计算该商场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