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文书处理部门或业务部门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文件时必须遵循如下规定: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完全、完整; (2)文件和电报按其内容的联系,应合并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保持他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问答题简述建立健全归档制度的意义。
问答题简述年终调整工作的具体内容。
问答题简述平时归卷的程序。
问答题简述附注主要解释的内容。
问答题简述机关单位在编制分类方案时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