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估对象为甲企业于2005年12月31日购入的一台设备,该设备生产能力为年产产品100万件,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当时的设备价格为120万元,甲企业在购入该设备后一直未将该设备安装使用,并使设备保持在全新状态,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
评估人员经调查获知,目前该种设备已经改型,与改型后的设备相比,被评估设备在设计生产能力相同的条件下,需要增加操作工人2人,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条件下每年增加设备运转能耗费4万元,同时,由于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下降,要使产品不积压,每年只能生产80万件,经调查,根据有关规定,该种设备自投入使用之日起,10年必须报废,该类设备的规模经济效益指数为0.8,评估基准日之前5年内,该设备的价格指数每年递增4%,行业内操作工人的平均人工费用为每人每月1200元(含工资、保险费、福利费),行业适用折现率为10%,企业正常纳税,所得税税率是25%。
求该设备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