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某养殖厂担负向某市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牛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牛肉送至该副食商场。1997年8月中旬因养殖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户王某订立为期一个月的运输合同,约定每天早上5点郑某开车到养殖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牛50头,于?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8月20日王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殖场,下午才将该批牛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牛肉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殖场损失1万元,要求王某承担。王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系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对方赔王某8000元,王某也有一定责任。 王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因王某对造成事故有一定责任,其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有过失。
2.养殖场的损失是由王某违约造成,王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3.王某应赔偿养殖场的全部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