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0日,甲某因琐事纠纷殴打乙某,造成乙脸部皮肤挫伤,被邻居丙某看到。丙某当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指证了甲殴打乙的事实,同时由于丙与甲素来有隙,丙称甲妻亦参与殴打乙。为此,甲某对丙有气,想报复丙某,由于丙某人高马大,甲某不敢当面与之叫板,但丙某的老婆丁某弱不禁风,于是想报复丁某。当日,丁某路过甲某的家门口,甲某就以丙某到派出所作证,说他坏话为由,将丁打了一顿,丁去医院检查伤势较重。经查,乙某被打时已怀有身孕三个月,甲并不知情。
对丙的行为如何定性?如果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认为丙的行为应予以拘留7日,但因有立功表现,拟减轻处罚,该如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