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某年春交会,广东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称广东公司)与埃及HUSSEIN公司建立了业务关系,HUSSEIN公司向广东公司订购了近3万美元的货物,双方同意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初次合作较为愉快,广东公司及时地收获了货款。之后,HUSSEIN公司继续向广东定购货物,货物总值达26万美元。这次,HUSSEIN公司提出了D/A60天的付款方式,要求广东接受。广东公司急于开发市场,接受了HUSSEIN公司的付款要求。货物发出后,广东公司及时议付单据,HUSSEIN公司承兑了汇票并接受了货物,可是,汇票到期之日,该公司前奏付款。广东公司在自行催收一年之后,HUSSEIN公司期货物质量有问题,不符和当地市场需求,货物仍未售出等为由,坚决拒付货款。 广东公司在货权完全丧失的情况下,委托东方国际保理中心(以下简称东方中心)向埃及HUSSEIN公司追讨。开始,该公司的态度极为强硬。坚持说货物尚未卖出,不能付款。为了把所是降到最低点,东方中心向他们提出退单、退货的要求。在强大的追讨压力下,该公司承认,他们早已售完广东公司的货物,并把货款用到了其他生意上。由于该笔生意的失败,加上公司的经营及管理不善,导致该公司亏损严重,已近关门倒闭的边缘,根本无法偿还广东公司的欠款。经过进一步的调查,东方中心发现这家公司还有一些库存商品可以变卖。最后,广东公司追回了4万美金。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当一笔海外应收帐款没有即使收回的时候,企业最大的风险莫过于因对方破产而带来的坏帐损失。请问,这个案例给我们在规避与防范风险方面有什么启示?
【参考答案】
这个案例给我们如下启示:
1.中东市场需求大,对买方来说,固然是一件好事。不过,卖放应对买方的销售能力商业信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有和全面的了解,切不可为了满足客户的不合理需求而盲目发货。
2.中东市场环境复杂,贸易纠纷多。如果货值较高,全额采用D/A支付方式,卖方的风险太高。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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