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种子法》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只要存在经营推广未经审定品种的违法行为,就应当予以处罚,其推广的未经审定品种的数量不是定性的依据。但是,经营推广的种子数量可以作为认定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的依据之一,在确定罚款幅度时予以考虑。
问答题分装种子是否必须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
问答题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新品种推广过程中进行试验示范的,是否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问答题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规定,对不具备条件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核发或者越权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备案登记的怎样处理?所核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登记证明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问答题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种子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尚不构成犯罪的怎样处理?
问答题违反《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有哪些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但最少不得低于1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问答题如何正确理解种子销售范围?
问答题什么是种子标签制度?
问答题种子经营者有哪些义务?
问答题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哪些材料?
问答题种子经营者应具备哪些条件?
问答题种子经营许可证怎样分级审批发放?
问答题什么是种子经营许可证制度?
问答题申办种子生产许可证要经过哪些程序?
问答题种子生产许可证是怎样审批的?
问答题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