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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成立于2008年6月的音像著作权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其于2008年7月至12月,分别与大地唱片公司等多家唱片公司就音乐电视作品签订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依据合同,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依法取得了《一无所有》等50首电视音乐作品(MV)的放映权、复制权。某KTV甲未经权利人许可,也未支付费用,在其营业场所的点唱机中完整地收录了上述50首音乐电视作品(MV)。音像著作权协会认为甲侵犯了权利人的放映权、复制权,要求甲停止侵权,删除涉案音乐电视作品(MV),赔偿经济损失。 音乐电视作品(MV)是音乐作品还是电影类作品?为什么?

【参考答案】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播放方式传播的作品。即音乐电视作品是以确定的声乐、器乐作品作为承载的主题形象,依据音乐体裁不同的特性和诗歌意象进行视觉创意设计,确立作品空间形象的形态、类型特征和情景氛围,使画面与音乐在时空运动中融为一体,形成鲜明和谐的视听结构。涉案音乐电视作品包含了作者大量的创作活动,是视听结合的一种艺术形式,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受我国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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