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7日,某水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在塔吊顶升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0万元。工程施工中使用和引发事故的塔机其出租单位是A机械设备公司,安装单位是B建设工程公司。当日早上,负责塔吊顶升工作的机长带领7名施工人员(其中5名不具备操作资格),进行顶升作业。安装完第1个标准节后,操作人员先将第3个标准节吊到预定的高度位置,准备将第2个标准节推到安装位置。这时候,塔吊的平衡臂、配重、起重臂、塔冒(套架)、驾驶室等主体部分,从第14节(28m)的高度倾倒坠落。塔吊后倾翻转180。落到地上,顶升作业的6人随之一起坠落。请回答:
从上述案例中应吸取的主要教训是:施工人员大部分无操作资格,不具备从事此项工作的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