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患者王某,男,35岁,工人。3年前因电击伤,心跳骤停,经积极抢救心脏复苏成功,但遗留肾功能不全,需行血液透析维持生命。两年透析后其费用已达7万无,欠医院费用5万元,患者所在单位又面临破产,无力偿还。然而,病人仍需每周两次透析治疗,每次约费用400元,故此医院通知患者及家属,以后每次来诊需先交费再透析。开始时家属尚可交费,后因家庭经济无力支持其费用,故患者来后不交费就躺在床上要求透析。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患者年仅35岁,电击伤后心脏复苏成功并发肾功能不全,积极治疗是符合人道主义的。
2.经济问题对医院来讲也是个具体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如采取适宜收费方法,决不能因为病人不交费就不予治疗,否则就是置病人于死地。但是,新欠费用一定让家属尽力偿还,无力偿还部分只有靠社会和医院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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