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一艘海轮满载各类货物离开天津港驶向南美某地,航行途中,不料海轮遇到海啸,激烈的颠簸使停放在舱面的汽车有半数被颠入大海,海轮因此而发生严重倾斜。 为使船身平衡,减轻负荷,免遭倾覆的厄运,船长下令将舱面剩下的汽车全部抛入海中。 问上述哪些货损属于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为什么?
问答题1999年1月,江西某公司将184吨价值100万余元的棉浆粕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路货物运输综合保险,运输工具为“赣南昌货0236”轮,航线注明为上海至南昌,交保险费1177.6元。 同年1月13日18时30分,满载货物的“赣南昌货0236”轮航行至黄浦江106灯浮附近,为避免与他船碰撞,驾驶员采取倒车、右满舵等紧急避让措施,致使船舶打横,绑扎货物的绳索绷断,引起装载于舱面的54.7吨棉浆粕掉入江中漂失。 漂失的棉浆粕价值人民币350080元。 事故发生后,货主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递交了出险通知书。 并将54.7吨上述货物损失按保险金额每吨6400元计350080元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人从货物起装地上海港务储运站的记录得知这54.7吨货物装载在舱面上,证实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 从事故发生的过程来看,涉案船舶的驾驶员为避免碰撞,防止发生的事故,反采取的驾船紧急措施属于非施救行为。 气象资料也证明,事故发生时当地的气象情况良好,所以货损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于是拒绝赔偿。 被保险人则认为,在运输过程中,因装载货物的船舶避免碰撞引起更大的事故,不得已采取紧急避险的施救措施,致使船舶发生倾侧,装载在船面的棉浆粕掉入江中漂失,并且并不知道承运人将货物装在舱面,不存在告知义务,完全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施救行为,所以保险公司理应赔偿损失。 本案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呢?试指出本案所包含的保险学原理,并作分析
问答题一批货物运往法国,FOB价格条件成交,货价为10000欧元,买方要求在我国办理保险,按其发票金额加一成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费率合计为0.6%,问应缴付多少保险费?
问答题有罐头食品500箱出口,每箱240听,每听单价相同,货主投保平安险,加保短量险,保额10000英镑。运抵目的地后短少96听,应付多少赔款金额?
问答题保险人在对被保险人理赔时应掌握补偿原则的主要哪几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