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案件由普通法院受理和审理。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 (4)人民法院审理审理案件的方式为开庭审理。
问答题简述起诉的条件
问答题简述行政赔偿请求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简述行政先行原则的优点
问答题简述行政赔偿的特征
问答题简述行政复议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