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行政先行处理的制度,其主旨在于便利人民。它的优越性是: 1.将行政机关能够解决的赔偿争端利用行政手段在内部处理。其程序简单、迅速,省时省力。 2.行政先行处理大大疏减了诉源,减轻了法院处理行政赔偿案件的负担。 3.它体现了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尊重,能调动其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问答题简述行政赔偿的特征
问答题简述行政复议的特征
问答题简述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问答题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简述行政监察的特征